我被异地强制执行了,怎么办?律师

1、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,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;
2、依据裁判文书强制执行的,当事人认为裁判文书内容有错误的,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;
3、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,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,由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;
4、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,执行员记入笔录,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,双方就可以履行和解协议。
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,认为有错误的,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;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,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。当事人申请再审的,不停止判决、裁定的执行。
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,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。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,理由成立的,裁定撤销或者改正;理由不成立的,裁定驳回。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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